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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零一节 修改户律(4)

,如何利用和顺应这个变化。

毕竟,比起在土里刨食,其实海洋的利益更大。

一船出海数日,就可以带回一整船的鲜鱼。

价值远超数百亩甚至千亩土地的产出!

而士大夫贵族,本身就拥有远超常人的资源、权力与人力物力。

利用的好,轻松就可以成就一个海上霸主,所得之利,说不定远超从前!

但能够转过这个弯的很少。

不过数十人而已,其他人,依旧在哀叹和怨怼着海疆律。

楼船上下,却都是弹冠相庆。

楼船将军徐悍更是激动的几乎哭了出来!

海疆律立法,不仅仅宣告了楼船的正当性和权柄,更意味着楼船走出了成为一个独立军种的第一步。

翌日功成之日,他徐悍便可成为楼船之父,为万世所敬仰!

……………………

海疆律后,又三读通过了河律、防洪令等法案。

其中河律,是专门针对大河所制定的法律。

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治理大河而特别制定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了,禁止在大河上游河岸两边五百步内的一切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活动。

并且规定了,重点的大河堤坝区的责任制度。

同时,根据这部法律,汉室将设置大河都督一职,秩比三千石,总督大河治理和防洪、堤坝工程的建设。

河东郡郡守严熊成为第一任大河都督。

至于防洪令则是针对所有水域的防洪工作的指导文件。

明确提出和指出了,防洪堤坝及其建设,是临河郡县的考绩范围。

并且明确区分了地方官在洪水、干旱这样的天灾面前的责任。

对于这两部法律,群臣自然是没有异议的。

只是,地方官们感觉有些压力大。

这两部律法三读之后,便到了本次大朝议,各方势力都严重关切的户律的修改。

户律,是大汉帝国最重要的律法,也是指导地方官治理地方的法律,更是有关社会人伦和家庭责任的法律!

说它是帝国的宪法,也未尝不可!

如今,要修改户律,自然立刻就引发了各方关注。

而在此之前,户律的修改,已然在舆论界和朝野,都闹得沸沸扬扬。

儒法黄老,集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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