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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心意(3)

正午加餐之前,来了一个不太寻常的案子。

原告和被告是一对夫妻,男子姓郭,是当地一家富户之子,女子姓李,家中原也是书香门第,奈何父亲亡故后,家中兄长不争气,吃酒赌钱,败了家产,如今也是家道中落。

两人感情不和,一直也未得有子嗣,男人在外得了教坊司的歌女做了外室后,十天半月不回家也是常事,偶尔回家一次也对着妻子横眉冷对,讽刺挖苦。

女子过够了这样的日子,意欲同男子离姻,可那男子坚决不从,非说女子成婚这些日子吃他们家的,用他们家的,还未曾诞下子嗣,世间断然没有这样的道理,如果李氏非要同他分开,他只会选择休妻而非和离。

思齐转头,对着陈兴问道:“该女子可有犯七出之罪?”

陈兴道:“不曾。”

虽说这对夫妻至今尚未有子,但二人刚刚成婚不过两年,未达到“七出”当中无子所适用的年限,况且男子家中已有妾侍,是女子主动帮其所纳,妾侍膝下也有了孩子,故而这一条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李氏在闺中时候便颇有才名,娴静温良,并非泼辣之人,更是根本犯不上七出当中的其他条目,虽然郭姓男子叫嚣着端不肯同李氏和离,执意休妻,但实则在汉代律法当中也是站不住脚的。

思齐点头:“你不愿离姻,执意要休妻,终归还是心中不平,觉得李氏吃住在你家中,就这么白白放走了她,这桩婚事反而成了赔本的买卖,可是如此?”

乡里乡亲们都在这里看着,男子支支吾吾了两声,并未发话。

那女子却道,自己平日里也曾帮人代写春联,代写信笺,代抄诗书,赚取了一些银钱,如果男子愿意,自己愿将这些日子的吃住的费用悉数给他,只求对方放自己一条生路。

男子不屑道:“我们家中吃得用的都是上等货,你在我家的这两年,每月连吃带用至少要一万钱!”

周遭响起了一片窃窃私语,围观民众忍不住都忍不住议论起了男人的吃相难看。

思齐又问道:“郭通,你娶了李氏以后,家中事务都是谁在打理?”

李氏道:“是民女。”

思齐又对着陈兴问道:“依着咱们成平郡的行情,雇佣能读书识字的管事和管账先生又是怎样的工钱?”

陈兴给幕僚使了个脸色,幕僚走上前来,对着思齐如数家珍道:“如今城中读书人难得,想要雇用能读书识字的管事和管账先生每月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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