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大点的女儿,拖着个还留着鼻涕水的弟弟,站在凉桌旁边,盯着桌上的蒸鸡。
洪景来因为天热,食欲也不甚高,索性把鸡腿扯下来,一边一个给了两孩子。小女孩看了一眼她娘,才接过来。至于小男孩,虎头虎脑的用手一抹鼻水,就过来抓鸡腿了。
“是个好小子,以后一定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洪景来恶趣味上来,一支大手使劲搓上那个小脑袋。
小孩却一点儿不动,两手并用,管他脑壳上的手。把鸡腿拆开,一手大腿,一手鸡爪,啃得飞快。
皮实耐用!
这个词用来形容这个小兔崽子好像还真有点合适。
“去去去,去你娘那里,爹和你洪大叔有话说。”李在朝虚踢一脚。
“令郎?”
“屎蛋儿!”
当我没问!你们这名字起的,这也太好养活了吧。哪怕叫个牛蛋也就算了,屎蛋是个什么鬼哦!
“没个大名?”
“户籍都没上,要啥大名。”李在朝浑不在意,名字这东西在他看来完全不重要。
吃饱喝足,当天夜里,李在朝堂屋里一夜未熄灯。到了后半夜,甚至有吵闹声传来,睡在隔壁的洪景来听不甚清。但吵得什么,洪景来完全能够理解。
第二天一早,全契九个兄弟,顶着老大的黑眼圈来到洪景来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