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尼,我真的崴到脚了……好痛哦。”
洛森静静看着她。
演技差得惨不忍睹。
安娜贝尔赶紧趁机又亲了他一口,这次她不敢明目张胆蹦跶了,是老老实实站在平地上的。
这就导致她叒亲到了他的高领毛衣——不,这次是高领毛衣外硬硬的飞行夹克领!
……可恶!
男朋友这么保守的穿衣习惯必须要赶紧改正!T恤不香吗?软乎乎的套头衫不香吗?
亲到夹克的安娜贝尔吐吐舌头,呸了一声,那点之前被刻意藏起的娇气与委屈又暴露出来了:“你又点烟了吧,混蛋,你夹克上烟味好重,唔,真臭。……不管你要烟熏什么魔法研究,布朗宁,能不能换一个好闻点的方式啊。”
洛森说:“哦,那我站你远一点,免得熏到你尊贵的鼻子,大小姐?”
但他其实没有动。
也没法动,大小姐尊贵的爪子粘在他身上,还宣称自己扭伤了尊贵的脚踝呢。
大小姐本尊也一脸嫌弃地重新揪过自己评价为“真臭”的夹克领子,颐指气使的架势更明显了——她向来是不会哄人很久的——
“快把头低下来。直挺挺站着干嘛。”
洛森板着脸低头。
她又亲了第三口,这次终于亲到了夹克毛衣以外的皮肤。
亲完之后,便一甩卑微态度,理直气壮程度直线上升:“好了,我都亲你三口了,布朗尼,我抵消了之前的错误,而且你应该告诉我你刚刚为什么突然真的发火。”
惯用的祈使句,抬高的下巴,归根结底,斯威特大小姐真的不会哄人。
——但她也不需要真的去练习那些拐弯抹角缠绵无比的哄人技巧。
正如一个大抱抱就能轻易软化的安娜贝兔,布朗熊的确是三次亲亲就可以完全哄好的生物。
如同多年他悄悄在心里幻想过的——只要说一句软软的假话,表达喜欢他就好。
而三个亲亲,这份额超出了他年少时的幻想。
“……你知道吗,蜜糖宝宝,如果这是以前,你只会在开始就怒气冲冲地掉头离开。起初,你会硬撑着假装自己没在相亲,试着把事情糊弄过去;接着,你就会因为我的态度恼羞成怒——”
洛森有些莫名地看着她:“可你现在,变了很多。”
会专门等他下班,会当着许多陌生人的面宣示主权,会毫不吝啬地夸他,还知道道歉、询问他生气的原因。
看来针对宿敌专门列过的那些理解条目,需要许多批的更新换代了。
……这究竟是好,还是坏?
洛森过去就总觉得全世界的雄性都会喜欢安娜贝尔,而那时她还只是个坏脾气的大小姐——现在她还学会了一点点在感情中沟通周旋的手段,更大方更自然,那岂不是、岂不是——
唉。
“你真的变了很多。”
最终洛森说:“忘了我刚才的怒气吧,这和你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