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的家伙,但不死生物绝对非常少有,因为他们有着永恒的生命。人类再多也就一百几十年的寿命,早死晚死也不过是多了一百几十年。而不死生物一边是永生,一边是死亡,只要不死就一切都有可能,只要脑筋没什么问题,一般都知道怎么选择。
这个时候,普尔森才敢转过身来,高呼着:“拜见伟大的主人。”顺便借机看看这个成为他主人的人到底是什么东西。
目光一落在格里斯身上,普尔森的灵魂就为之一跳,那被偷袭落败而产生的不忿之情顿时烟消云散。以他的阅历,一眼就认出了格里斯身上穿的竟然是魔甲,拥有破魔和御魔,同时还物理防御力强悍的魔甲。有这件魔甲,自己一个丢失了全部家当的落泊巫妖哪里还是对手啊,除非穿着魔甲的是一具低等骷髅。
难怪自己的护盾一下子被击穿了。魔甲的破魔骨刺,起码得七级以上的护盾才能去撑得住。在电光火石的战斗,谁有这么多闲情去布置七级以上的防御盾啊。他的魔法首饰是存了几个七八级的防御魔法,可惜全输了出去。
只能说他祸不单行,他已经尽量避开那些强大的领地,专挑这些小领地来钻,谁知道会在这种弱小领地里撞到格里斯这种对手。为什么一个穿魔甲的家伙会出现在这里呢?魔甲的主要材料是魔界才有,难道这家伙从魔界来的?
“尊贵的主人,请赐下您的名讳,您忠诚的仆人普尔森恭候您的吩咐。”巫妖做仆人可比特鲁特专业多了,那个魔灵除了“伟大的主人”外,想不出别的词。
“格里斯。”格里斯报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他又问到:“你有名字吗?”死亡世界太多没名字的灵魂了,如果没有,格里斯准备帮他起一个,那些书里还有一大堆名字,短时间内用不完。
“普尔森,我叫奥尔曼普尔森,一位来自怨魂领的巫妖。敬爱的主人,请问您是一位魔族吗?可否赐予我一睹您尊贵容貌的荣幸吗?”普尔森极尽阿谀之能事,他现在要尽快搞清楚格里斯的身份和喜好,以便他更好的应付这个身穿魔甲的家伙。
堂堂的巫妖,普尔森当然不甘心向其他人奉献忠诚,他在那场让他失去所有的权力斗争中,他也没有向胜利者奉献忠诚,现在竟然输给一个灵魂强度还不如他,靠着一件魔甲呈威的家伙,普尔森怎么可能甘心呢?刚才是为了保住性命迫不得已,现在安全了,他自然要想法办解除这个誓约。
特鲁特说忠诚誓约是无法解除是错误的。只要主人这方愿意,誓约随时可以解除,否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