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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认祖归宗,明成祖?(3)

峰将二人制服,找来警察。

可由于偷狗只是件小事,加之警察认为朱元璋父子在装疯卖傻,想要获得受害人赔偿,于是决定尽快结案,双方最终在派出所调解下互相不赔偿。

接着朱云峰作为受害者做完笔录先行离开前往镇上超市买点生活用品,没有作案时间,有监控、超市人员和小票作证。

俩偷狗贼则接受了派出所批评教育之后,离开了派出所,自此消失在茫茫人海。

而且面包车、弓弩、毒针以及小母狗做为作案工具,也会被没收,省下了朱云峰还得处理面包车的问题。

到时候就算两个偷狗贼的家属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对劲,马上报警,并且顺势找到蓝沙镇来,路上的监控都没有消失,可监控下也只会表现得很正常。

当然。

疑点肯定还是会有。

朱云峰只有不到六分钟的时间来完成整个布局,根本无法做到细致入微。

比如朱元璋父子的穿着长相与偷狗贼家属描绘的不符。

他们在监控下为什么要掩盖自己的容貌。

从派出所出来后他们又为何不去小镇坐车回自己县,而是绕开监控离开。

消失的两人到底去了哪里等等。

但等到那个时候,朱云峰早就已经把家里的一切痕迹都已经处理干净。

两个偷狗贼尸体也被扔去了明朝喂狗。

连尸体都找不到,真真切切地死无对证。

到时候即便是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布局,基本上也算是完美犯罪了。

唯一可惜的是朱云峰都没有犯罪,他是被迫的。

结果就成为了帮凶。

这让他上哪说理去?

可没办法。

那种情况下,敢告发朱元璋就是死。

连带着季赫也一起死。

到时候就不止俩偷狗贼被送去明朝喂狗,还有他们两个难兄难弟。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朱云峰只能做出抉择。

“那现在你可以保证,你们的国家不可能找到那块石碑,从而来到我大明了吗?”

朱元璋反问。

朱云峰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确定,这件事只要过去,就不会再引起官方的注意,而且我帮你们毁尸灭迹,又设计把你们的痕迹抹除,基本上算是从犯,你也可以相信我们了。”

朱元璋盯着他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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