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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一(6)

而谓之一,一奇一偶之挂十而谓之三。取法无徵,合数无准,奚当于函三之义战?

即徇九峰之旨,以挂扐之一为赘疣,而其函三也,三四十二之多,覆得四五六之用,三三如九之少,覆得七八九之用,屈多以就少,伸少以使多;而大小忒矣。

其为一也,二可谓之一,五可谓之二,八可谓之三,则诬奇以为偶,诬偶以为奇,而阴阳乱矣。名皆杜撰,而事等儿嬉,借此以兴神物而前民用期以取受如向之徵,是鸡卜贤于元龟,扬雄圣于太昊矣。故曰不知而作也。

夫畴,人事也。筮,鬼谋也。入侵鬼而神不告,鬼治人而人丧其成能。假令九畴可以兴神物之用,则明用稽疑,近取之洪范而已足。

奚必五兆索卜、二占求筮也与哉?

九畴之则,雒书也。取象有位,推行有序,成章有合,相得有当。详稗疏。今加以牵合附会之讥,灭裂而决弃之,乃刻桅胶柱,一其初一,而九其次九,徒于一九相函之际,虚设一八十一之数,借径于扬雄,窃法于刘歆,三统历法。得师于老子,托始于径围,中滥于开方,略密率之参差,就方田之疏算,裁多使少,乱偶以奇,限以岁时,迷其往复,似律而无半倍之用,似历而无盈缩之差,固矣哉!九峰之为数也!宜其不足以传矣。雒书之遗画犹存,洪范之明徵具在,学于圣人之道者,无轻作焉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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