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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打擂台(上)(5)

“大概是五枪左右吧”

“左右?”

“现场太乱,我搞不清楚。”

“我的当事人开了几枪?”

“反对!被告开枪的次数和罪行毫无关系!且和证人无关。”

“反对有效,证人无需回答。”

“梁盛名枪法怎么样?”

“名叔射击成绩很好的,是公认的神枪手。”

“也就是因为他的枪法足够好,才能在鸣枪示警无效之后,首发命中击中一名劫匪是不是?”

“是。”

“梁盛名总共开了五枪,两枪击中劫匪,也就是说,梁警官向我的当事人开了三枪”

何伟伦:“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引导陪审团情绪。”

“反对有效!”

严少筠这种状态最大的好处是,法官说什么也影响不了她。

这时候继续按照训练时模拟的情景继续:

“控方证物p3显示,富豪表行现场提取到的黑星手枪弹头一枚,梁盛名体内弹头一枚,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用右手总共开了两枪。”

“反对,弹头数量无法准确证明开了几枪,且辩方律师纠结于这个问题,根本就是在转移重点。”

“法官阁下,我想说的是,我的当事人为左利手!也就是普通人说的左撇子!他在口供上的签名也可以证明我的观点!梁盛名向我的当事人连开三枪,我的当事人以非惯用手开两枪。在口供中,当事人称在码头与劫匪头目黄彪正面冲突,并开枪将黄彪打伤。而控方证物p7,也就是军火专家出具的报告,也证明了当事人左右手均提取到火药残留。结合当事人供词以及警方报告,可以认定,当事人打伤黄彪时,是用左手开枪。”

何伟伦眉头皱起:“辩方律师提出的观点太过荒谬。即便可以证明嫌疑人是左利手,也无法用来证明其向梁盛名开枪的行为不是谋杀。”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我希望控方律师正视事实,我的当事人在码头,曾经帮助警方,朝劫匪开火!那次他是用惯用手,而对梁盛名开枪时,用的非惯用手!”

麦家烈忍不住敲响了法槌:“辩方律师请注意,现在是盘问证人环节。”

“对不起法官阁下”

落座之后,严少筠心头狂跳。

还是第一次在法庭说这么多话

陈彦祖的叮嘱在耳边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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