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当然。”
“哈哈哈哈。”宋清仰天大笑,笑得极其豪迈,“王兄啊,我们的主公可不是酒囊饭袋,更不是没有头脑的普通人。你我联姻,难道主公会看不出来吗?主公费了这么多心思,花了这么多钱,好不容易打下来的东北,就放在你我二人手中?这不可能。”
“就算我答应你,娶了你闺女,主公也会把我调走,而不会再在东北地区待着,或者直接缴了我的兵权,变成闲人一个。我不愿意这么做,除非...”
王守义听着这事情又问,追问道:“除非什么?”
“除非主公赐婚,否则我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宋清态度之坚决,对苏澈之忠心,是王守义万万没想到的,不过这样也好,起码他以后不会犯政治错误。
“哈哈哈哈,大帅是不是误会了?”
“误会?”
“愚兄今日前来就是想带小女认识下你而已,至于婚配,当然要主公赐婚,否则我们私下联姻肯定会招来主公反感啊,难不成大帅以为愚兄今日就要给你办婚礼吗?”
“我...这倒也不是。”
“哈哈哈哈,好,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我现在就给主公写信,争取早点把日子定下来。”
说完,王守义带着女儿就要走,宋清也懵了。
“诶诶诶,王兄,这事不着急吧?”
“咋不着急?你都三十岁了还没娶老婆呢,也没个孩子,这样下去就是主公也会担心的。别紧张,这事儿就听愚兄的。”
宋清看着那姑娘一步三回头,不舍的样子,自己心里也痒痒的。
说实话,在军伍里混的时间久了,就算看见只母猪都觉得眉清目秀,更何况王守义的闺女长相确实有几分姿色,难得的是出落得很水灵,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大家闺秀的风范。
这样的姑娘做自己老婆,确实是件很不错的事情。
宋清想起自己那因病离世的糟糠之妻。
一转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当年自己还是个小小的校尉,朝廷不打仗就不发军饷,自己吃穿都是问题,更别说家里人。
因为家道中落,只有老婆自己在田里耕种,后来突然染病没钱请郎中,就自己病死在那间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的破房子里。
自己回家的时候,老婆的尸体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家里有着挥之不去的臭气,白色的蛆虫在上面乱爬,一个个吃的肥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