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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天启六年(3)

说官话,反倒去说眼下是沦陷区的辽东方言,你们一个个是要上天吗?”

怨念重重的凌枫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根本不是正统的十七世纪大明王朝,搞不好是某个文学艺术作品里的剧情世界,还是建国后的作品

“要死了!”凌枫无奈:“千万得是个考据严谨的作者啊!不然学到的历史知识一点情报价值都没有。”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应天府衙门接到了许多报案,无一例外全是家中失窃,至于路边食肆有食物遗失这种小事还闹不到衙门里来。

凌枫有试过去打工,这个十七世纪的古代社会虽然没有机器和人抢饭碗,凌枫强化的体力也远远超过面黄肌瘦的流民,但供大于求的劳务市场导致用工成本极低。无论什么工作都满足不了凌枫的食物需求,甚至花掉的劳力根本无法通过赚来的薪酬补足,纯粹就是亏本买卖。

无奈之下,凌枫只好选择了“劫富济贫”这条路

该死的生活硬生生谋杀了一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同学!

“要吃饭咯,打工又不行,总不能饿死吧?”

日常三省己身后,凌枫抓起一只肥鸡一口吞下

半个月来,吃掉的食物数以吨计,凌枫的体型没有半分变化,只是速度、力量、弹跳力、柔韧性、肌肉反应能力等各项身体数据迅速提高。

这也是这么多天里凌枫没有被高门大院里的护院抓住的凭仗。

吃完大量肉食后,凌枫开始给附近棚户区里的小孩偷偷分发馒头,每次都在确认窝棚内只有小孩一人时才会迅速将馒头丢进去,再迅速离开,绝不拖泥带水。

哪怕经过的路边就有一个快要饿死的孩童晕倒在地,凌枫也绝不会停下脚步。

凌枫不是圣母,为了食物走上“劫富济贫”这条路,在有余力时并不介意偷偷帮真正的苦命人一把,也算为自己的行为求一份心安。

但他也不是白痴,十七世纪的贫民窟里,生存环境太恶劣了,食物在这里是和鲜血挂钩的,过度的好心只会加速被帮助对象的死亡,也会让自己陷入不可预测的危险里。

在这种环境下生存过一阵子的孩子也懂得自我保护,所有拿到凌枫馒头的孩子要么迅速吃进肚子,要么留下一半给晚上归来的父母,绝不会到处宣扬。

凌枫的善行就在这种不为人所知的状态下持续着。

这些天的“侠盗”生涯让凌枫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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