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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4)

一条:连字都懒得打,这条肯定是邵爹亲自更的博。楼下的兄弟姐妹们,稳住了,不要高兴不要夸他,给他惯得,免得以为自己两个月更一条特勤快。

“啧,你粉丝真可怜。”

夜很快深了,窗外淅淅沥沥地开始下起小雨。

气温骤降,零下七八度,雨滴下着下着凝成了固体,轻轻地砸在屋檐上,砸在婆娑的树叶上。

重案组各成员套着雨衣,踩着雨靴,还在路上奔走。

“王队,你让我搜查的地方我都找过了,什么都没有找到。”一位年轻警官匆匆地从河畔的小树林里走出来,走到车前,拉开车门,一进去就给队长打电话,“犯人丢弃凶器的地方可能不在这里,也许我们的推测有误,仅仅凭借一个陌生网友的博客……”

王队正坐在办公室里,面前电脑屏幕闪着荧荧的光,他仔仔细细地盯着屏幕上的一小行字,这行字已经被他做了着重标记。

——我很高兴,今晚的月色很美。我听着涓涓细流的声音,我蹲下来,在河边洗净了手,也洗净了我的罪恶。天就要亮了,明天,我又能若无其事地活下去。

“那条河有多长?”

“……全程大概有六百米,附近没什么住户,连路灯都是坏的。最里头实在是太深了,越走进去越黑,不提着灯根本看不见脚下路。”

王队沉吟两秒:“直接去最里面找。”

几天前,他们重新勘察了现场,对着沾染血迹的墙壁,有了突破性的发现。

凶手在现场都留下了四个英文字母,只是所留的地方特别隐秘,他在原本就沾了血了地方,模模糊糊地添上两笔,等血迹干了之后甚至无法辨认出它究竟是什么字眼。

这还是反复对比了三张现场照片,才无意间得以窥见。

那四个英文字母连起来是: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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