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常九爷声音之大,连下方正在上去的庄吾都能够听的很清楚。
作为爱书之人的常九爷,这些书就相当于他的人生。
“作为一名爱书之人,常九爷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
另一道声音明朗,带着一丝少年的侠气,没错,庄吾听着声音就能感受到少年身上所携带的侠客气质。
这样的时机,这种侠气,能够出现在这里的还会是谁呢?那自然是那位裁雨留虹,雨线难画、写得一手好字、古华派最天才的弟子、飞云商会的二少爷行秋了。
上古的神话传说,封神演义、蜀山剑侠等仙侠小说、金古梁温黄等大家的武侠小说熏陶,庄吾对这种侠客式的人物具有非常的好感。
谁不曾有过一个“仗剑走天涯”的梦想,谁不曾做过学得绝世武功、行侠仗义的梦想呢?庄吾自然也不曾例外,于是乎当行秋这个角色出现在原神中,以其独特的人物背景和其人物强度,自然让庄吾对其有十分的好感,和帝君一样常驻于队伍之中。
想到这,庄吾不禁加快了步伐,想尽早的见识一下这位“有时明月无人夜,独向昭潭制恶龙”的侠客行秋。
“唉...冲着你大吼大叫也没什么意义,早点筹钱把书赎回来才是真的...没其他事的话,我也没心情聊天...走吧走吧。”
说着说着,似乎想到了书籍未曾赎回的场面,一时间没有再想要谈论下去的心情了,转身欲回屋中。迫于茂才公和愚人众的压力,以及赎回书籍的时间快要到期了,常九爷这几天十分的焦虑,故而面对眼前的人有些失态。
不过荔枝成为侠客的行秋,在行侠仗义的道路上他早就见识过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其自然不会对常九爷有些激动的心态而感到厌恶,更何况这并不是常九爷有意的,侠者的心气自然不会如此之小。
“常九爷...话可别这么说...”
背后传来的声音,吸引了行秋和常九爷的注意力,两人都移步转身,将身躯对着爬上台阶的人。
庄吾上台,看到的便是一席蓝色璃月服饰,胸前佩戴着宝玉的行秋,华服衣侧方,水蓝色神之眼正在微微亮光。
“哦?这位兄台有何高见...”
先声夺人的法子果然不错,一下子便吸引了行秋的注意力,行秋正苦恼如何看到常九爷手中的藏书呢。
“失礼了,在下庄吾,只是一个偶然路过的爱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