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就连给一家小客栈跑堂别人都不要他。
嫌弃他手脚不麻利,说话不利索。
从早上走到傍晚,林千行愣是没能找到一个能做工的地方。
而他的体力值此时也降低到了五十点,有了饥饿感传来。
林千行在想,自己是拿个破碗去街上要饭,还是重操旧业去当小偷?
讲道理,如果偷东西的话,他还真有三分自信。
就算没有轻功,以他的耐心和细心,蹲守一段时间,偷个东西十拿九稳。
唯一的问题就是销赃的地点不好找,不过也不难,他已经看过了,至少银子是硬通货,偷宝物什么的不好处理,偷钱还是可以的。
等他适应一下现在的手速,说不得和人撞个身就能把人的钱袋摸走。
这样想着,林千行也一步步走回了居所。
他已经决定了,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就去重操旧业。
回到家后,林千行发现桌上摆着一个碗,上面盖着一个陶盖,似乎是怕进了灰尘,边上还放着一双筷子。
他脑海中瞬间想到了白天见到的那个小姑娘张秀婷。
打开陶盖,里面是一碗盛得满满的饭菜。
菜里面还有鱼和肉。
没有客气,林千行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味道有点淡,他不是很喜欢,不过也只能将就了。
一边吃着,林千行开始思考起了张秀婷她爹的信息。
根据他此前获得的记忆,张守义是镇子中飞鹤帮的一个头领,会一点粗浅的武功,平时是在清塘镇的码头工作的。
在周遭的普通人里面,他算是生活得比较好的了,相对来说社会地位也要高一些。
既然如此,林千行在想,自己是不是可以询问一下张守义,从他那里获得一份工作呢?
今天这一顿虽然能得到接济,但总不能每天都这样吧?
而且最重要的是,林千行不想又当贼。
现实里面当贼的日子他是真的不想再过了,那是真的惨。
整天提心吊胆的,夜里稍有风吹草动就得被惊醒。
游戏里面也过这样的日子,他觉得自己就太惨了。
吃完饭,林千行用井边的桶打了一桶水,将碗筷清洗干净,然后来到了隔壁张家门口,敲了敲他们家的院门。
敲响之后,里面传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