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陈南笙还在沉睡。
盛煜已经精神饱满的跑了五公里,买完早餐回来了。
还将前一晚收拾好的东西,打包找人送回御园了。
陈南笙昏昏沉沉睁开眼,抬眸就看到已经冲完澡,且精心打理过发型,清爽帅气的盛煜本人。
她打个哈欠问:“你怎么起这么早?”
盛煜挑眉一笑:“这不是为了让你醒来就能欣赏到我的帅气,心情美丽一整天嘛。”
陈南笙心道,帅是帅,就是脸皮太厚。
白她一眼,准备起身。
腰太酸,秀眉蹙了蹙。
盛煜坏笑着要抱她,陈南笙带着怒气推开他,自己下了床。
关上浴室门,掀起衣服下摆看到身上被他掐出的痕迹,又忍不住骂了声混蛋。
抬头一看镜子,只见干净的镜面上,赫然用红色口红写道“老婆,我爱你”。
后面还画了颗——心。
陈南笙眉头蹙的更紧了。
这什么非主流脑残行为!
再一低头,口红被他霍霍的只剩下半截。
“这个混账!”
陈南笙抽纸巾抹掉,眼底嫌弃中又带着一丝她自己都不曾觉察的笑意。
吃完早饭,两人出发去机场。
盛煜罕见的紧张。
跟大姑娘要见婆婆似的隔几分钟还要问一句。
“我今天形象怎么样?帅不帅?脸上有没有脏东西?看着乖巧不乖巧?”
陈南笙不耐烦道:“你淡定一点。”
“我淡定不了。”
盛煜想起什么,“对了,林叔叔还有儿子呢,我一直以为他就是个单身工程师。”
“他和前妻的儿子,之前一直跟着她母亲在德国生活,今年才去挪威。”
“哦。”盛煜点点头,“他多大了?”
他没有带小男孩的经验,下面就芊芊一个妹妹。
平时两人除了吵就是打。
这突然来个弟弟,他这个做姐夫的,怎么也得尽地主之宜,把弟弟给哄开心了。
陈南笙也没见过真人,只看过一张照片。
想了想说:“好像十七、八了吧。”
“这么大,还以为是小孩。”
说话的功夫,飞机降落了。
陈南笙和盛煜等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