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就得叫南笙嫂子。”
陈南笙掀起眼皮不咸不淡撇了他一眼,面色冷淡的婉拒,“不用了,你们玩的开心。”
说完,转身走向路对面那辆和她本人形成鲜明对比的黑色牧马人。
为了今天的宴会,陈南笙特地穿了一件定制的白色法式礼服裙,一六八的身高配着接近十厘米的银色镶钻细高跟,更显的身量高挑纤细。
黑发高高挽起,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如同一只气质高贵的白天鹅。
陈南笙的长相属于浓颜系,稍加妆点,就无比明艳动人,堪称尤物。
但气质太冷,有种生人勿进的疏离感。
陆之行刚咽了口唾沫,头上就啪的挨了盛煜一巴掌,“还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了。”
陆之行也不觉得疼,痞兮兮的勾着盛煜的肩膀问:“你和南笙是不是还有俩月就离了?”
盛煜嫌烦的挥开他的手臂,点了根烟懒洋洋的叼进嘴里。
含糊的“嗯”了一声。
陆之行眯起眼睛邪笑:“你俩离了,我要追南笙,你可不准跟我翻脸。”
盛煜脸色顿时一沉,冷道:“你敢!”
“小样儿!我不追也有别人追,你都跟人离了,还不准人家弃暗投明,找个好男人疼啊。”
陆之行嘴上没个把门的,“就平时那帮孙子对南笙虎视眈眈的劲儿,要知道你俩离了,第二天就能捧着就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上门送关怀,这么个仙女,你不要有的是人抢。”
陆之行叨叨个没完,添油加醋:“两个月后,京城太子圈,即将迎来一场腥风血雨。”
他之所以敢开这种玩笑,是因为他们亲近的人都知道,盛煜和陈南笙是家族联姻。
并且联姻之前,俩人还不怎么对付。
据他所知,被盛老太太摁头领证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俩人得有二百多天处于分居状态。
就连卧室都是一人一间,妥妥的塑料夫妻情。
盛煜吸了两口烟,甩开肩膀上的手臂,骂道:“你丫滚一边玩儿去。”
陆之行追问:“你干嘛去?酒吧场子都包起来了,就等你呢!”
盛煜撂下一句:“我回家抱老婆。”迈开长腿追向陈南笙。
陆之行一个人站在夜色中凌乱,咬牙切齿的骂了声:“这狗日的!”
回家路上两人没怎么说话,气氛倒也不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