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候,从大马士葛城中跑出一个大汉,直接拦在了队伍的前方。
这个大汉足足有接近两米的身高,剃着光头,面相看起来就不像好人。身上穿的是一件简陋的热比亚传统服饰,此时质量劣质的麻布衣还湿漉漉的。
在衣服的缝隙中,他爆炸般的胸肌和腹肌若隐若现,身材强壮魁梧的就像是一个人形坦克。
男子的眼神冷漠而又犀利,大腿和胳膊粗壮有力,虽然全身没有携带一件武器,但是整个人的气势惊人,他满不在乎的冲着领头的方享说:
“你就是那个姓方的吧?不好意思来晚了,我乘坐的船只让海盗打沉了,我从海中游了一天一宿,才游到了大马士葛,上岸后我就过来找你们了。”
看来这个光头大汉就是徐水儿提起过的那位,也就是想要走后门的一个佣兵。
不看别的,要是光看外表,方享真的想打个九十分以上。就这卖相,要是像个保镖一样在方享身边一站,妥妥的衬托方少有钱人的气质啊。
方享忍不住问:“大叔,你也没弄把武器什么的防身?你擅长哪种武器,要不我先借你一件?”
他早就给队伍提前预支了半个月的工资,让玩家佣兵们更新了装备,很多没有钱购买大马士葛钢刀、钢剑的佣兵,立刻鸟枪换炮的用上了冷兵器中最好的钢制武器。
方享和大汉说这句话的原意,也是想卖个好,毕竟徐水儿介绍来的,送他一把大马士葛钢剑也无所谓的。
可惜光头大叔摇了摇头:“我精通枪械,那些刀剑我用的都不趁手,用那些不习惯的武器,还不如军中的格斗术呢。不过冲锋枪有吗?”
看来大叔和方享差不多,对刀剑这样的武器,天生就没有好感以及用熟练的可能。
不过冲锋枪,大叔你当这里是战争游戏呢?有冲锋枪我还雇佣你们干什么,我一个人就能放倒你们全部,我还花钱请你们当保镖?
就是不知道杨李那边的高科技研究中心,建设的怎么样,有没有可能进一步加快火器时代的全面降临。
方享的两把燧发手枪已经经过了一定的改良,现在装弹不像以前那么费劲。他可以使用浸蘸油脂的鹿皮片包着弹丸,装入膛口,减少了摩擦。
这项技术不仅加快了手枪的装填速度,更是起到了闭气作用,精度也随之提高,射程也增加了。
光头大叔似乎也看上了方享的花纹手枪,想借过来看看。方享并没有